吉林省三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三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保1386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三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岭县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三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已对被保全人长岭县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1)吉0106执保1386号保全完毕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