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金锐石业经营部;诸暨海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83执恢164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浙0683民初45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9月10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嵊州市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诸暨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诸暨某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4)浙0683执382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