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榆加亿科、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822执保279号 本院在执行通榆加亿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按照(2023)吉0822民初1928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的要求已冻结对被执行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冻结中国银行账号为:1588********,账户内存款:617586.35元.冻结期限一年。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