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兵1002执86号
申请执行人:北屯万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北屯市昆玉路(原北屯宾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557252271X9。
法定代表人:汪宗全,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森硕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塔城地区第十师一八四团屯南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265991845113。
法定代表人:贾春斌,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屯万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森硕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2019)兵1002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刘 军
审 判 员 张 哲
人 民 陪 审 员 谭黎静
二○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黄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