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德阳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川0623破申1号
申请人: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淮,四川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德阳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詹国文,四川智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德阳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9日立案。申请人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向本院请求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自愿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是对自己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四川绿源现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杨英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