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黑1084执251号
申请执行人:***火炬电力设备承装有限公司,地址***市西安区西五条路长安街。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亿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市东安区福民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火炬电力设备承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亿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火炬电力设备承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黑1084执2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郑林
审判员于延春
人民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