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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蒲城县固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永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保全案件回函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回函
(2021)陕0526执保193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蒲城县固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1)陕0526民初540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18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现回函你中心,请予查收。
附: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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