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0103执恢538号
本院在执行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宏冠船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103民初1973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浙江宏冠船业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恢53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