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双才新型建材厂与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1011执2568号 内江市东兴区双才新型建材厂、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内江市东兴区双才新型建材厂与被执行人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川1011民初427号民事调解书,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被执行人河南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已付清执行款1,164,082元,并交清执行费14,04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于2023年11月20日执行完毕,该案业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 盖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