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

3383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与宁波贝特贝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09民初3383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贝特贝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元,由原告苏州立达中远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  曹欢欢
书 记 员  徐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