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303执602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长征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家社区和平大道**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6707142644。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遵义诚黔农电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民生花园**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175535900W(1-1)。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受理执行贵州长征电器成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遵义诚黔农电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遵义诚黔农电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0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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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