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内0403执103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崔广廷、***申请执行赤峰凯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6330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950000.00元,后被执行人主动将全部欠款950000.00元打入法院账户中,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费10033.00元交付法院,申请人***、**、崔广廷、***申请将全部执行款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内0403执1033号已自行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