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802执恢7号
***、吉林省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吉林省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99347.13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6595.25元,其中,本金1099347.13元,利息57348.00元,案件受理费6507.12元,执行费13393.00元。本院已于2022年3月10日将该款全部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8民终6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附:《吉林省诉讼费结案专用票据》原件1份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