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长春大成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3执恢312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春大成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并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吉0103执1519号、(2020)吉0103执恢71号、(2021)吉0103执恢31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执行结案。
审判员  赵怀德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魏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