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鲁0126执1122号
申请执行人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商河县人民法院(2018)鲁0126民初221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8年11月27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商河县人民法院(2018)鲁0126民初221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经履行完毕。
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