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万力源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沈阳万力源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市儿童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辽0105执3542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万力源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沈阳市儿童医院
申请执行人沈阳万力源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市儿童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存款人民币190.43601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 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