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治国、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505执恢354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瑞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治国、***、***、***: 申请执行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瑞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77242.2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05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