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建市政工程总公司

(2021)粤1972执2318号广东宏建市政工程总公司与东莞市福林餐厨用品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2执2318号 广东宏建市政工程总公司、东莞市福林餐厨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东宏建市政工程总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福林餐厨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19)粤1972民初10447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