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京0108执2484号
申请执行人:何早新,男,197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信息中路3号。
法定代表人:王攀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8民初631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月18日向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智学苑x号楼x层xxx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何早新(身份证号:×××)名下所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