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姚捷与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京0108执字第7557

申请执行人姚捷,196810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

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0108民初1412号已向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xxxx小区xxxxx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姚捷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侯军辉
 
    员 王 

    员 刘 

0一六 年 八月 十八日

     员 路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