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09执785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道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东大苏威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109民初1273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浙江道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京东大苏威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109执7854号案件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