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91执41号
***、杨荣芝、
南京东大苏威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荣芝与被执行人南京东大苏威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191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荣芝以被执行人南京东大苏威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将执行款100000元汇入本院银行账户,本院已将该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2019)苏0191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