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川1402执2420号
移送机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7887378-2,单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荧屏花园B幢3楼4号,法定代表人:罗章国,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66年4月6日出生,四川省巴中市人,汉族,中专文化,住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402刑初565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刑事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刑事罚金200000元;罗章国缴纳罚金50000元。
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2017)川1402执24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被执行人四川山威建设有限公司将刑事罚金200000元、罗章国将刑事罚金50000元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7)川1402刑初56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刑事罚金内容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