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823执恢215号 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案字第354号仲裁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728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2021)**案字第354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