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823执恢215号
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四川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案字第354号仲裁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728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2021)**案字第354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