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

四川华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2723执保9号
关于四川华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华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2723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载明在限额74296.32元内冻结被申请人资金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执行中,经查询,我院已对被申请人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74296.32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
本院已按(2022)黔2723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的要求,实施了财产保全,本案保全完毕,依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