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

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201执2142号
申请执行人:六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3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02146506820。
法定代表人:付强,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77692260D。
法定代表人:朱文汇,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六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黔0201民初548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及未偿还款项违约金,执行费10400.00元,该案于2022年5月9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黔0201执2142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程序开展工作,采取查控等措施,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可用余额872000.00元,扣缴执行费10400.00元,申请人领取执行到位案款861600.00元,向本院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黔0201执2142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