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内2221执2437号
***、北京华奥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的(2019)内2221执2437号***与北京华奥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内2221民初405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北京华奥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117900.00元。本院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一案一账户给付申请人执行款122654.00。故被执行人北京华奥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 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银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