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兴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淄博兴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临沂市东群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303执397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店区。
被执行人临沂市东群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罗庄区。
本院在执行***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临沂市东群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3民初43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