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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永曜富泰地产有限公司与江苏新视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皖0304民初1559号之一
原告蚌埠永曜富泰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新视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王 江 审 判 员 常启彪 人民陪审员 王守厂
书 记 员 朱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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