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3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9月16日出生,住广西钦州市钦北区。
被执行人:江苏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别桥镇兴城西路290号3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0869045018。
法定代表人:闵玉林。
***与江苏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钦州市钦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钦南劳人仲字(2020)第113号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2年1月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