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陇西县文峰镇安家门小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陇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122执2238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020792988223。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380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陇西县文峰镇安家门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2425H17825619K。住所地陇西县文峰镇安家门村三社7号。 法定代表人:**,该学校校长。 关于申请执行人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陇西县文峰镇安家门小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陇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甘1122民初186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陇西县文峰镇安家门小学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77231.8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058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78289.8元。至此,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1122民初186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