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连云港市金岳实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703执938号 连云港市金岳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连云港市金岳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703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3592274.21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现执行到位3698202.4元,本案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2021)苏0703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