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宝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连云港拱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宝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703执740号
连云港拱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宝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拱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连云港宝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5062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申请人申请本案实体结案。我院作出的(2021)苏0703民初994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实体终结。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