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三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7913号
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3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城建三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一号院北二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城建三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