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瑞峰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绿色大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峰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18执1601号 深圳绿色大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04月23日立案受理深圳绿色大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中瑞峰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20122.75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9日执行结案,执行情况如下: 执行中,本院通过法院专递邮件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督卡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至今未实际履行。本院已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经查,被执行人银行卡金额不足,无房产信息,查封被执行人北京中瑞峰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京AAK6238五菱牌车辆,实际未控制。同时,本院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综上,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因本案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后,其也不能向本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表示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