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兆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兆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281民初7738号
大连兆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经受理你诉付再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该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三、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审判员:***
书记员:化凌弘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