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602执1980号
申请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2284.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22481.39元。其中,执行标的为612284.30元,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利息为1674.09元,执行费8523元。
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