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602执1980号
申请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2284.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22481.39元。其中,执行标的为612284.30元,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利息为1674.09元,执行费8523元。
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