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嘉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渭南市临渭区丰胜防腐木销售中心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报告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渭南市临渭区丰胜防腐木销售中心与上海嘉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陕0502执保542号
申请人渭南市临渭区丰胜防腐木销售中心与上海嘉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渭南市临渭区丰胜防腐木销售中心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5月16日作出(2022)陕0502民初321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人申请,本院将被申请人上海嘉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名下工行上海周浦支行(XXXXXXXXXXXXXXX6677)账户进行冻结,本次冻结系首次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022)陕0502执保542号案件保全完毕。
承办人:耿俊旭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