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02执恢93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致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石峰区景秀名园6栋1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4MA4M70379B。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165弄13号4室10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1892311。
法定代表人边飞,系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株洲致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3月1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3月1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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