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这娥与上某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某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云龙分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02执恢89号
申请执行人:谭这娥,女,1974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茶陵县。
被执行人:上*****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165弄13号4室10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1892311。
被执行人:上*****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云龙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峰大道1769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园区6栋1层1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Q3HJH0Q。
被执行人:上海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区213-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3LT21。
申请执行人谭这娥与被执行人上*****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云龙分公司、上海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23年3月10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2)湘0202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