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城建筑规划(上海)有限公司

四川德邦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亚城建筑规划(上海)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603执保386号
申请人四川德邦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亚城建筑规划(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1)川0603财保187号民事裁定进行保全。于2021年7月28日和8月12日依法分别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已冻结被申请人亚城建筑规划(上海)有限公司在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高新科技支行银行(账号:1013××××0544)存款740.81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茗支行(账号:3682××××8406)的存款459.03,两账户的冻结以325256元为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川0603财保187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肖  忠  炜 审判员 韩    建 审判员 罗    虎
书记员 曹红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