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1执恢97号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濮阳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西格瑞克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住所地沁水县柿**。
法定代表人:ArkaPravaMukherjee。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格瑞克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21日对(2021)晋0521执1201号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