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123执3444号
***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安徽元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元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31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