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南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823执811号
被执行人广东南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被执行人广东南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欠诉讼费)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粤1823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执行标的案件受理费2245元,执行费50元,上述款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法官、张书记员联系电话:0763-684****
本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169号邮编:5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