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苏州市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建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505执恢339号
苏州市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建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建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9436.3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苏州市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505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