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强三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纠纷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6)皖0202执恢10号
本院在执行芜湖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