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1102执2854号
***、浙江正基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以(2021)浙1102执2854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正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工程款人民币1495081.36元,迟延履行利息人民币14128.52元,现(2019)浙1102民初763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