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2执1138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10室-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G5C66。

负责人:邓燕彬,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岸(嘉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被执行人: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芜湖中路延伸原质监大楼5楼5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7300097289。

法定代表人:俞启海,总经理。

被执行人: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侨鸿国际商城1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80486F。

法定代表人:陈宗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俞启海,男,1968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被执行人:恽元凤,女,197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本院在执行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俞启海、恽元凤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2020)皖0202民初45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恽元凤的徽商银行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孙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李浩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2执1138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10室-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G5C66。

负责人:邓燕彬,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岸(嘉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被执行人: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芜湖中路延伸原质监大楼5楼5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7300097289。

法定代表人:俞启海,总经理。

被执行人: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侨鸿国际商城1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80486F。

法定代表人:陈宗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俞启海,男,1968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被执行人:恽元凤,女,197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本院在执行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芜湖世纪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俞启海、恽元凤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2020)皖0202民初45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恽元凤的徽商银行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孙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