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华宝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耐电集团成套电气有限公司、佳木斯华宝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乐清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浙0382执5680号之一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382民初7154号民事调解,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耐电集团成套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佳木斯华宝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浙0382执5680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林浩
代书记员 叶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