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浙0282执55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浒山街道慈甬路(慈溪市颐高中直数码广场2楼47号),组织机构代码:66207990X。
法定代表人:罗金金。
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君波,浙江慈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慈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7年1月8日出生,住余姚市。
申请执行人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08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返还申请执行人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元及相关利息,被执行人还需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935元、申请执行费2150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慈溪中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已与被执行人***达成需要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故本案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282执5579号案件的执行。
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则申请执行人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传亭
审判员莫建江
审判员寿森坤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代)